【今日头条】中卫高铁南站黄河大桥规划曝光!工程总投资6.8亿余元,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通车!
近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了中卫高铁南站黄河大桥规划方案,这是我市又一跨黄河两岸、解决交通不畅问题、增添旅游景观的重大基础设施。
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全线位于中卫市,主线起点位于机场大道与平安西路平交口向南约700米处,然后向南跨越黄河,终点位于城际铁路中卫火车站西侧,与中卫南站站前规划主干路相连,主线全长1.84公里;引道工程起点位于项目主线终点,然后由西向东沿城际铁路北侧用地红线布设,终点位于南站广场北侧边缘,长1.075公里,路线总长2.915公里。
工程全线设特大桥1360米/1座,平面交叉1处,无隧道、涵洞工程,不设收费站及管养中心,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8.0米,永久占地14.15公顷,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涉及挖方28690立方米,填方127087立方米,拆迁建筑物64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68575.77万元,保护投资873万元,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通车,工期3年。
中卫高铁南站黄河大桥规划设计融入了具有中卫地方文化特色的“水滴”和“明珠”元素,平台主体部分采用钻石切面造型,功能上将避雷针融入水滴设计之中,既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又能起到拔高桥体的作用,具有较高的观赏性。主桥结构由正交异性板钢箱梁、人行道结构、钢拱肋、钢系梁和平行钢丝束吊杆构成,既注重了结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又满足了人行、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通行要求。该项目的建设,既可提升中卫南门户形象,又可完善高铁站与主城区对外交通网络,对促进黄河两岸地区经济发展、加快物流服务业和全域旅游发展都具有巨大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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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全线位于中卫市,主线起点位于机场大道与平安西路平交口向南约700米处,然后向南跨越黄河,终点位于城际铁路中卫火车站西侧,与中卫南站站前规划主干路相连,主线全长1.84km;引道工程起点位于项目主线终点,然后由西向东沿城际铁路北侧用地红线布设,终点位于南站广场北侧边缘,长1.075km,路线总长2.915km。
工程全线设特大桥1360m/1座,平面交叉1处,无隧道、涵洞工程,不设收费站及管养中心,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8.0m,永久占地14.15hm2,设计速度60km/h。全线涉及挖方28690m3,填方127087m3,拆迁建筑物640m2。
工程总投资68575.77万元,保护投资873万元,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通车,工期3年。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
①工程永久占地14.15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及土地利用产生一定影响②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施工噪声和运营期灯光等。工程沿线主要为常见的小型野生动物,公路建设不改变当地的生态环境主体结构,对沿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微小③临时占地会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全部予以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时占地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硬化地表的清除及施工废弃物的清理)和生物措施后(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减缓④拟建项目占地总量及附属设施等分项指标均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中相应指标⑤工程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布置基本合理。
声环境:
⑴施工期:工程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超标范围主要出现在距施工机械50m的范围内,夜间超标范围出现在距施工场地280m的范围内。根据调查,该超标范围内涉及声环境敏感点为大坂村一组和马路滩村,工程夜间施工会对其造成一定影响。
⑵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近期、中期对大板村一组临路第一排村舍1楼和2楼昼夜噪声贡献值均满足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远期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夜间贡献值超标,超标量为0.7dB。运营近期昼间距路中心线24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距路中心线25m外满足4a类标准,55m外满足2类标准;运营近期昼间距路中心线35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距路中心线38m外满足4a类标准,95m外满足2类标准;运营远期昼间距路中心线48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距路中心线55m外满足4a类标准,140m外满足2类标准。
地表水:
⑴施工期:①本工程跨黄河特大桥部分桥墩位于水中,施工过程中会对黄河水体造成一定影响。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采用围堰法施工,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很快消失。②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及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机修含油污水等,在有针对性的采取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生活内设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做农肥利用,施工结束后清空的旱厕就地掩埋;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类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不外排。
⑵ 运营期:运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路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地表水造成的污染。工程设置了完善的排水设施及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可有效地收集路桥面雨水,减少了污染物对沿线水体的污染。
环境空气:
⑴ 施工期: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沥青烟的污染,通过定时洒水、用帆布遮盖来减少扬尘;采用带有沥青烟雾净化器的沥青摊铺机,同时采用先进的沥青摊铺工艺,同时在敏感点的上风向设置遮挡板以及加强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等措施可保证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
⑵ 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NO2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道路红线距离60m范围内,在道路运营远期,距道路红线距离10m处的昼间NO2浓度最大值为2.8μg/m3,对应稳定度等级为ABC,满足我国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80μg/m3),因此工程建设对道路沿线两侧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相对较小。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⑴生态环境:根据区域环境特点,生态保护措施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措施、耕地保护和补偿、水土保持措施等。在采取了相应措施后,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得到一定缓解、补偿和恢复。
⑵声环境: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⑶水环境: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对收集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环境影响。施工营地设旱厕,少量盥洗类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应远离河流堆放,禁止堆放于水源保护区内,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而进入水体。
⑷环境空气: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采取工棚堆放或遮盖等措施,场地内采取洒水措施等;弃土、弃渣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方堆放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严禁裸露,减少起尘量。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施工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在开挖路段及敏感点区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采用先进的沥青摊铺工艺和设备。料场、拌合场等应距敏感点≥300m。
运营期:
⑴声环境: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经常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加强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建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沿线规划居民宅基地时,考虑到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合理确定建设布局。
⑵水环境及风险防范措施:①在跨河桥梁段应加固防撞护拦,同时应在桥梁路段上、下行线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置减速带,减少事故发生率②定期检查公路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系统通畅,避免自然降雨补给地下水对地下水产生污染③对黄河特大桥段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两端事故池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收集系统畅通。同时对桥梁两侧的防落物网及时清理和维护,避免固体废物落入黄河水体对下游水质及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④对黄河特大桥两端设置敏感水体提示标识⑤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⑶环境空气: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加强检查,对运送上述物品车辆限载限速,加盖蓬布。
⑷生态环境: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公路边坡、道路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等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同时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⑸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措施:①在工程涉及的保护区沿岸设立警告标示牌,鱼类繁殖季节严禁水下施工作业②在进行涉水工程钻孔施工时,对施工作业区及临近水域尤其是鱼类产卵场和鱼类分布较为密集的深潭、洄水沱进行驱鱼作业,将鱼类驱赶到远离施工作业区域以外的安全水域③建议保护区管理站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对保护区的管理。加强渔政管理,打击违法捕鱼,如点捕鱼、炸鱼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卫市环保规划,选址选线较为合理;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道路的建设提升了当地的路网运输能力,本项目全局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建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温海峰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
电话:18209557025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江工
电话:0951-8635975
电子邮箱:765096265@qq.com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7〕53号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预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卫发改发〔2017〕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中卫市城区干线路网,优化过黄河通道布局,贯通中卫南站对外联系通道,满足中卫快速增长的交通量需求,改善区域交通出行环境,方便乘客进出中卫南站,提高乘车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促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中卫市构建商贸物流圈和旅游中心城市,同意实施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 二、同意项目起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与机场大道平交口处,终点K2+800位于黄河南岸,与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中卫南站路网相连。线路走向基本由北向南,项目路线全长2.8公里,其中:桥梁长1.049公里,引道长1.751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150.3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市通过申请国家、自治区补助和自筹解决。具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落实。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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